大光山煤業緊緊抓住矛盾糾紛防范、排查、調解三個環節,嚴格落實工作措施,積極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,依法有效的化解調處各類矛盾糾紛,防止群體性事件和集體上訪事件的發生,確保鐵華山礦停產保井工作順利進行,維護礦區和諧、穩定。
一是提高認識,加強領導。召開了專題會議,統一思想,統一行動,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維護企業穩定。堅持“預防走在排查前,排查走在調解前,調解走在激化前”原則,強化預防意識,全面排查、深入分析、準確研判,防止矛盾糾紛的發生和激化。
二是嚴格落實維穩責任制。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和苗頭隱患,逐一登記建檔、認真分類梳理,逐一分析原因、制定化解措施。嚴格落實領導包案化解責任制,對公司領導掛點包案進行責任分工,明確部門責任人、單位責任人,確保排查調處不流于形式,不走過場。
三是結合員工最關心、最直接、最現實的利益問題,有針對性地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,讓員工了解政策規定,吃透政策精神,并積極引導員工正確反映利益訴求,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。提高員工法律意識,引導員工運用正確的方式化解矛盾,防止集訪事件發生。
四是堅持“抓早、抓小、抓苗頭”,使矛盾糾紛“早發現、早處理、早解決”,把矛盾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和始發階段。充分發揮基層調解員貼近員工,了解員工的優勢,依托調解組織網絡,建立健全矛盾糾紛定期排查制度、調處制度、重大社情報告等制度,做到排查一起,化解一起,堅決把矛盾糾紛消除在萌芽狀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