進入12月份以來,花鼓山煤業山南礦為認真抓好歲末年終的安全生產工作,圓滿完成全年各項工作目標和生產任務,切實把班長調度交班制度當作一項重要工作來抓,不斷規范標準,強化制度落實,協調好調度與生產關系,及時掌握好安全生產第一手資料,積極服務于安全生產。近日,該礦出臺“三規定”強化班長調度交班制。
規定交班時間。早班12:40,中班20:40,晚班5:40。每班各點面班長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提前交班;
規定處罰標準。凡未在規定時間內交班的班長,作“三違”處理,則每次罰款20元,每月由調度室統計好,把處罰單落實到人頭;
規定評先依據。礦部規定凡是每月超過2次未按時調度交班的班長,則取消班組及個人年終各項評先評優資格;
自從執行“三規定”班長調度交班制度后,各班次調度匯報工作十分正常,每天三班調度會能準時召開,各區隊能精心組織好安全生產,保證每班工作任務能及時布置,及時落實,及時完成。從而使班長調度交班制度嚴格化、規范化、標準化、常態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