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扎實抓好安全工作,夯實安全生產基礎,確保礦井持續、健康、安全發展,近日,英崗嶺煤礦橋二分礦建立健全了干部下井安全巡回檢查制度,進一步規范和明確了干部下井職責,促使他們在井下履好職,盡好責。
該礦規定所有下井干部必須認真對員工作業行為、安全設施、機電設備、通風設施等運行狀況及頂板管理、工程質量等進行檢查,凡發現存在操作不規范、設備故障、安全設施安裝不齊全、質量不符合安全要求等現象的,必須立即督促責任人停止作業進行整改,并匯報有關領導和單位,待整改落實到位后方能正常作業。
同時該礦還進一步細化了通風區、機運區、機電科輔助單位干部下井巡回檢查的主要地點和次數。通風區干部對礦井總回風巷和主要回風巷道檢查每周不少于1次,雨季不少于2次;機運區干部對主、副井筒檢查每周不少于2次;機電科、機運區干部對邊遠地點如煤倉、輕便道、矸子山、—220、—345中央泵房等場所檢查每周不少于2次;機電副總、機電科長、機運區區長、書記每月到采掘工作面巡查不得少于12次,所有巡回檢查情況必須如實及時填寫在調度室的記錄簿上,否則按未下井并罰款50元/次進行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