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代表回采區全體干部員工簽訂安全責任狀,在2014年安全生產工作中,我區的安全生產目標是:消滅重傷以上人身事故和一級以上非人身事故,消滅‘一通三防’和瓦斯事故,杜絕嚴重‘三違’現象發生,輕傷事故同比2013年下降50%……,如果沒有實現這些目標,愿意接受組織處理”,這是近日在英崗嶺煤礦東村分礦安全辦公會各工區(科室)簽訂安全責任狀的情景,各區隊(科室)分別與該礦簽訂《2014年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狀》。
責任狀明確了區隊所要承諾的目標任務,必須履行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,必須建立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,規范隱患排查治理規定,加強作業現場管理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所要承擔的安全責任、組織處分等。按照“誰主管,誰負責”的原則,責任狀分別由礦長、分管專業礦長同區隊負責人進行簽字,并加蓋雙方公章,一式兩份,各自履行職責,年底按責任狀進行獎罰兌現。
通過《安全目標管理責任狀》的簽訂,一方面使區隊管理人員更加明確了自己的安全責任,同時與各生產班組簽訂安全責任狀、班組與員工簽訂安全責任狀,形成層層傳遞壓力,嚴格各級安全責任制的落實。另一方面,對于進一步強化全員安全責任意識,加強全員、全過程、全方位的安全管理,深入持久地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,強化作業過程中的安全控制,切實加強基礎管理,逐步建立自我約束,自我管理,持續改進的安全長效機制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。同時通過以承諾的方式,每個人都擔當起自己的安全責任,使“我的安全我負責,企業安全我有責”的安全理念從員工的思想意識走向員工的實際行動中。